以宪法为纲——铸法治信仰之魂
发布日期:2025-1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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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法乃国家根本大法,法律体系之基石,治国安邦之总章程。其以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,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、发展道路与核心价值,凝聚着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,承载着国家长治久安的使命担当。在全面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,全体公民务必以宪法武装思想、以法治铸就信仰,将宪法精神熔铸为价值准则,转化为行动自觉,切实维护宪法权威,保障宪法实施。

深刻把握宪法本质,筑牢思想根基。我国宪法以根本法形式,确立了党的全面领导地位,明确了人民主体地位,规范了国家权力运行,保障了公民基本权利,确立了民主集中制原则。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,是一切国家机关、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。任何组织与个人皆须在宪法框架内活动,任何违宪行为皆须依法纠正。唯有深刻领悟宪法的核心要义,方能筑牢法治信仰的根基,确保国家治理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行。
强化宪法学习宣传,夯实社会根基。知法明理是守法用法的前提。须构建系统化、制度化的宪法学习机制,推动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,融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。各级领导干部更应率先垂范,将宪法精神贯穿决策、执行、监督各环节,以宪法思维引领工作实践。同时,须创新普法形式,通过权威解读、案例释法、媒体宣传等多元途径,推动宪法进机关、进校园、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网络,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,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与行为规范。
确立宪法至上理念,维护法治尊严。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,权威性在于尊崇。全体公民须树立“宪法至上”的坚定信念,将宪法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最高标准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恪守“法定职责必须为、法无授权不可为”的原则,严格依宪履职、依法用权。面对权力与权利冲突,须以宪法为准则划清边界;处理社会矛盾,须以宪法精神为导向维护公平正义。对任何挑战宪法权威、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,必须坚决依法予以纠正,形成“违宪必究”的刚性约束。
践行宪法精神,落实于治国理政各环节。宪法绝非束之高阁的文本,而是治国理政的行动纲领。从立法机关完善法律体系,到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;从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,到监察机关强化权力监督;从公民依法行使权利、履行义务,到全社会共同守护法治秩序,皆须以宪法为根本遵循。任何组织与个人行使权利自由,均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;任何公权力运行,均须接受宪法监督,确保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行使。
“法者,天下之程式也,万事之仪表也。”新时代新征程上,以宪法为纲,铸信仰之魂,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、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。全体公民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与法治自觉,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,让宪法精神融入民族血脉,转化为治国理政的磅礴伟力,共同谱写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篇章。(供稿:李小平)
【审稿:阿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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